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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发展党员有关规定(修改)

日期: 2012-05-30

一、发展党员材料:入党申请书、培养教育考察表、政审登记表、入党志愿书、党校培训记录表、外调证明信、发展对象民意调查表或预备党员转正民意调查表班主任或导师意见、思想汇报等材料。

二、发展党员公示

1、公示内容。

预备党员:姓名、性别、籍贯、出生年月日、专业、年级、申请入党时间、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、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、参加党校学习、结业时间;

转为正式党员:姓名、性别、籍贯、出生年月日、专业、年级、入党时间(预备党员时间)。

2、公示程序: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榜挂学院网站,学院审核。

三、发展党员程序

提交入党申请书→确定积极分子时间(支部讨论),征求学生工作部学生宿舍工作组→确定发展对象(积极分子培养一年以上,须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内外群众、基层团组织的意见,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并报党总支或党委备案)→发展对象培训(党校学习)→发展对象政审(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:发展对象民意调查表,学生需征求班主任或导师意见)→支委会或者党支部审查→发展党员公示→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→党总支或党委派人谈话→党总支审批(三个月内)→党委审批→确定为预备党员→预备党员教育、考察一年→预备党员转正(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)→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:预备党员转正民意调查表,学生需征求班主任或导师意见→支委会或者党支部审查→预备党员公示→支部大会讨论→党总支审批(三个月内)→党委审批。

四、党委审批时间:上半年6月初,下半年12月初。

五、上交材料入党材料时间: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在上半年5月底、下半年11月底将发展党员的材料交到学院党政办审核。逾期上交材料将放在下一批讨论。

六、学校党课学习。

1、党课网上报名。党支部输入发展对象名单(教工积极分子)的相关信息资料、提交上报→党总支/虚拟总支审核、上报→学院党委审核、上报→学校党委审批。

2、参加学校党课学习人员条件:凡已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,并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,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的发展对象,准备近期发展,经网上报名、学校党校网上审核通过的校本部学生、教工入党积极分子。

3、党校学员在学习结束后要写出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心得,学习心得必须是参加辅导报告和讨论的具体感想,抄袭、泛泛而谈者不予结业,抄袭者一年内不能参加党校学习。 

七、注意事项

1、党课纪律。杜绝上课迟到、打瞌睡、缺课;请假必须提前2天向学院提交书面请假条。 

2、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填写。先按表格要求写好草稿,再填写在相关表格里。

3、思想汇报。每季度至少一篇以上,保证质量,预备期每季度要向支部作一次口头或书面的关于个人思想、学习、工作情况汇报。支部书记对思想汇报要认真阅示。

4、支部大会决议。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,支部书记应在《入党志愿书》上填写支部大会决议。决议内容应简明扼要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、优缺点和通过决议的情况,注明支部正式党员人数、到会人数、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,表决时同意的、不同意的、弃权的各有多少,写明通过决议的日期,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。

 5、入党年龄:年满十八岁。

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委

2012年3月3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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